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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昏侯墓中“南昌”是“南昌邑”的简称吗

黄浩波
2016-03-15 16:37
来源:澎湃新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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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昏侯大墓一出,举国瞩目,新闻纷纭。在诸多关于海昏侯大墓的新闻中,“南昌”或由“南昌邑”演变而来的说法屡见于报章与网络。如此说法,缘于墓中出土的一个青铜豆型灯灯座上带有“南昌”二字铭文。搜寻可见,最早的报道来自于南昌当地媒体《江南都市报》2015年11月6日一篇题为《“南昌”或由“南昌邑”演变而来》的新闻;最近的报道则有《人民日报海外版》2016年3月6日第4版的《海昏侯墓四大未解之谜》。两篇报道中,对此的说辞大同小异。或许是出于学术的谨严,专家的言语中表示只是推测,然而随着海昏侯大墓新闻的持续发酵,此说流传甚广。为避免谬种流传,笔者深觉有必要对此稍作辨别。现不揣浅陋,略陈如下。

海昏侯墓出土带“南昌”铭文青铜豆型灯

秦简中已见有“南昌”县名

2002年,湖南龙山县里耶镇的一口古井中出土三万八千余枚秦代简牍,是当年轰动一时的新闻。里耶秦简,多为秦代洞庭郡迁陵县遗留的官署文书档案,年代为秦始皇二十五年(前222年)至秦二世二年(前208年)。2012年刊布的《里耶秦简(壹)》是古井第五、六、八层所出的2600余枚简牍,其中编号为8—1164的简牍上有“南昌”二字。陈伟先生主编的《里耶秦简牍校释》(第一卷)在校释中指出“南昌,疑是地名。《汉书·地理志》有南昌县,属豫章郡,治所在今江西南昌市”。

里耶秦简中的“南昌”检

《里耶秦简(壹)》图版所见8-1164简虽上下两端略有残断,根据简文独特的书写方式仍然可以判断其形制为“检”。《里耶秦简(壹)》所见完整的检,下端两侧刮削,削成V字形,部分检上书写有洞庭郡之外的郡名、县名以及迁陵县之下的官署名称等。因此,学者认为,检上写有地名及官署名称者,表明文书发往某地或者发往某官署。结合秦代的文书保存方式和简牍所见的文书往来情况考虑,此说可以大致信从。

睡虎地秦简《内史杂》规定“毋敢以火入臧(藏)府、书府中”,律文中的“书府”即是官府中收藏文书的地方。张家山汉简《户律》有“民宅园户籍、田比地籍、田命籍,谨副上县廷,皆以篋若匣匮盛”,《奏谳书》则有“御史下书居它笥”“名籍副并居一笥中”,说明簿籍等文书要分类存放在笥篋之中。秦汉时期交通不便,文书往来耗时长久,尤其是跨郡的文书,一来一往少则一年半载,多则两至三年。以里耶秦简所见文书为例,8-63简从旬阳发出,到迁陵县丞转给迁陵司空,其间长达七个月;9-1简至9-12简阳陵追讨欠款的文书,简文所见时间跨度从秦始皇三十三年三月至三十五年四月,事情还没有办成。如此情况之下,以地域来归档文书便成为必需。根据“检”下端削尖的形制,甚至可以推断,检即是用以插在书府中保存文书的笥篋边缘,其上的地名、官署名称则是标明文书的来源或去向。

里耶秦简中的“孱陵”等县名“检”

《里耶秦简(壹)》所见“检”之上的县名有:孱陵(8-467)、枳(8-910)、阆中(8-931)、高密(8-1079)、镡成(8-1373)、旬阳(8-1851)。以上诸县皆见于《汉书·地理志》,孱陵、枳、旬阳亦见于张家山汉简《二年律令·秩律》。8-1164简,与以上诸简形制相同,因而其上所见“南昌”当与以上诸简之上所见相同,是为县名。目前尚无资料表明秦汉时代除了《汉书·地理志》所记豫章郡南昌之外,还别有一“南昌”。故而,里耶秦简所见“南昌”当即《汉书·地理志》所记豫章郡南昌。

《中华再造善本》丛书影印宋蔡琪家塾刻本《汉书·地理志》之豫章郡属县

《海昏侯墓四大未解之谜》的新闻中提到“在此次墓室出土的文物中,一件清晰刻有汉隶字体‘南昌’二字的青铜豆型灯灯座引起了广泛关注,这是目前关于‘南昌’的最早的实物资料。”前述已经指出,秦简已见“南昌”县名,因此所谓“目前关于‘南昌’的最早的实物资料”固不可信,只是此灯铭文依然可以说明一些问题。

众所周知,中国古代器物铭文所记地名,一般记录其生产地或是使用地。海昏侯墓所出的青铜豆型灯灯座铭文“南昌”难属例外。虽然目前无法确定此灯的制作者、制作年代以及铭文铭刻年代,但是可以确定的是必在刘贺下葬之前。因而,其制作、铭刻的时代无非是在刘贺就封海昏之前或者刘贺为海昏侯之时。若是在刘贺为海昏侯之前,则表明“南昌”一名早已存在。若是在刘贺为海昏侯之时,且是侯府之外的人铭刻,则亦可表明其时“南昌”一名已经行用于世;若是海昏侯府之人铭刻,而仅铭刻“南昌”,则更足以说明其时不曾存在所谓的“南昌邑”。

“南昌邑”简称“南昌”,可能吗

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有“列侯所食县曰国,皇太后、皇后、公主所食曰邑,有蛮夷曰道。”因为食邑有随置随废的特点,所以《汉书·地理志》所记标明“国”与“道”,标注有“侯国”,却无“邑”。《汉书·地理志》所见“某邑”的地名乃是地名的固有部分,而非食邑的“邑”,比如“昌邑”一名即属此类,“昌邑”成为刘髆封国之后并未改称“昌国”,便是其证。

汉代封侯者的食邑亦可称为“邑”。所以,哪怕海昏侯墓中所出器物或简牍上发现“南昌邑”字样,也不足据以认定此“南昌邑”便是与“北昌邑”相对的地名。即使刘贺的封邑有“南昌邑”(实际上并无可能),其含义也只能是“南昌”之“邑”,而不能理解为“南”之“昌邑”。若是“南昌”之“邑”,则省称为“南昌”;若是“南”之“昌邑”,则并无简称为“南昌”的理由。

此外,地方命名乃是皇权的象征。就《汉书》所见,新置郡县或是改易县名,都是皇帝行为,其例有高帝新置新丰、武帝改获嘉、闻喜,改胡曰湖等。直至西汉末年,王莽秉政,权倾天下,欲改易天下地名,尚且需要引经据典上奏,大费周章。至于册封王侯,西汉时期多是以已有郡县册封;即使有以新地册封者,也是由皇帝划定区域,拟定名称。例如霍去病获封冠军邑,是由原先的穰县庐阳乡与宛县临駋聚组成,“冠军”的得名,应劭认为“武帝以封霍去病,去病仍出匈奴,功冠诸军,故曰冠军”。因而,尠有得封王侯者自己命名封邑的例子。若再联系刘贺就封海昏之后,仍受地方官员监控,最终被扬州刺史弹奏,“有司案验,请逮捕”、“削户三千”的处境,则刘贺将封邑有意命名为与“北昌邑”相对的“南昌邑”的可能性更是微乎其微。且别忘了,他被“削户三千”的原因,是莫须有的对“且王豫章”的想法。

“昌邑”器物从哪来

通观新闻报道,专家认为“南昌”或由“南昌邑”演变而来的依据是墓中出土的带有“昌邑”字样的漆器。《“南昌”或由“南昌邑”演变而来》的报道有:

杨军认为,虽然刘贺被贬任海昏侯,但在他的心中依然把自己当作昌邑王。所以他所用器物,依然都书写带有“昌邑”字样。据相关文献分析,当时,刘贺把位于山东的昌邑国当作北昌邑,而把其所贬的海昏国当作南昌邑。由此,有专家提出,南昌或由“南昌邑”演变而来。

《海昏侯墓四大未解之谜》报道有:

杨军分析,墓里出土了许多“昌邑九年”“昌邑十一年”字样的漆器,说明刘贺当时一直心系昌邑,渴望有一天重新做回昌邑王,因此很可能将从前待过的山东称为“北昌邑”,将自己之后所处的江西鄱阳湖畔的都城称为“南昌邑”。“南昌”或许由此得来。

时至今日,考古人员虽然已经起海昏侯大墓于地下,但是已经无法起海昏侯本人于地下。因而,“心中依然”“ 心系”“渴望”云云,不过是推测。只是,如此的推测,实际上经不起推敲。

《汉书·武五子传·昌邑王刘髆》的记载很明确:“昌邑哀王髆,天汉四年立,十一年薨,子贺嗣。立十三年,昭帝崩,无嗣,大将军霍光征王贺典丧。”据此可知,刘贺之父刘髆作过十一年的昌邑王,刘贺自己也是作了十三年的昌邑王之后,才即帝位。因此,漆器中的“昌邑九年”“昌邑十一年”,只是西汉时期盛行的王国制造器物时使用本国纪年的情形,只是表明其为刘髆或者刘贺在位时制作的器物,除此之外并无深意。刘贺即帝位,旋即又被废,昌邑国亦除为山阳郡。

海昏侯墓出土“昌邑九年造”漆器

刘贺被废之后,又以庶人身份在昌邑故宫生活十一年,在霍光死后数年,才被册封为海昏侯。《海昏侯墓四大未解之谜》报道说“已出土金器、青铜器、玉器、陶瓷器、竹编、草编、纺织品和简牍、木牍等各类珍贵文物近2万件”,其中肯定有大量带有“昌邑”纪年的器物,然而也可以肯定的是其中绝无“昌邑十三年”之后的纪年器物了。

至于带有“昌邑”纪年的器物出现在海昏侯大墓中的原因。翻检《汉书·武五子传》亦可轻易得到答案。《汉书·武五子传·昌邑王刘髆》有“废贺归故国,赐汤沐邑二千户,故王家财物皆与贺”。意即刘贺被废之后,还是得到了食邑二千户(《汉书·诸侯王表》说是三千户),以及昌邑王府的所有财物。因而,刘贺改封为海昏侯,自然可以将财物带往海昏封地,继续使用,最终用以陪葬。

因此,海昏侯大墓出土带有“昌邑”纪年的器物,并非“心中依然把自己当作昌邑王”“心系昌邑”,而是因为器物在制作之时已经记刻铭文,然后被带到海昏继续使用。大量带有“昌邑”纪年器物的出土,不过是坐实《汉书》“故王家财物皆与贺”的记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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